环保工程承包范围包括:
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。
二级资质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。
三级资质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环境保护法》第六十五条,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、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、运营的机构,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,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,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,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。